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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5•25”心理健康月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5•25”心理健康月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教社政厅〔20023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厅和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冀教政体[2006]17号)的精神。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形成教育与引导、活动与体验、调研与反馈紧密结合的心理教育工作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关爱心灵助人自助”

三、活动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44月~2014531

五、组织机构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班级心理委员

六、工作原则

1、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2、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4、以心理辅导和预防为主,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为辅;

5、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6、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7、保密原则。心理辅导过程对学生的隐私应严守秘密,不宜对外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和事件。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高度重视本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举办,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本系主办及协办的活动,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利用好班级心理委员,使更多的学生受益,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

2、各学院系请将本系详细的活动规划与515日下班前报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发至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3、加强文档管理,保留好活动记录。各系要保留好活动方案和活动记录,学生处将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2014上半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安排》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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