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厅下发的冀教政体【2016】1号文件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工作情况,现将我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院2012、2013、2014级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2015级学生入学未满一学年,不参评。
二、 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①曾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②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①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②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②)的基础上, 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①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②满足《关于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中的评选条件。(见附件3)
三、评选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名额请参见附件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南校区共计3个名额,省级先进班集体南校区共2个名额。请严格按照分配出的指标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先进个人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上报学生处;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经各系初评,广泛听取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的意见,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后填写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处汇总材料后,组织学生工作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院领导审批,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2、省级三好学生各系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各系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学生处汇总材料后,组织学生工作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二)评选要求
1、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的需填写省级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型反正面打印,并上交电子版。
2、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相关佐证材料要尽量齐全(2016年内两个学期有辅导员签字的个人成绩单及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表,相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个人申报材料);申报先进班集体的需要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统计表》要真实(见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过学院最终评审通过后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填写省级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型反正面打印,并上交电子版。
3、3月14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办公室。相关文件及表格(评审表、申报表等)可登陆学生工作干部QQ群共享下载。
4、各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关于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
4、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统计表
5、南校区16年省级评优指标分配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