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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南校区)

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南校区)

1报到与入学。

(1)南校区报到时间为9月2日和9月3日。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半价票。报到日期9月2日、3日的早7:00-晚18:00在火车站和北站设有接站大巴车(请同学上车前确定所乘接站车和校区一致)。学院内设有新生接待站。为方便零星报到的学生,学院大门口设有各系值班电话和接待新生地址的宣传板。

(2)新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我院将进行严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开学一周未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请您务必按时报到,如因故确实不能按时报到,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学生处请假。

2户口迁移。户口是否迁往被录取的学校,完全凭个人自愿,国家没有统一规定。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注意:

(1)新生报到需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一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大头像片。无身份证的需开具未办理身份证证明(户口迁出地派出所),丢失身份证的开具丢失证明(户口迁出地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姓名一致;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业)、血型和身高;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填写到县。

(3)户口迁移证必须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并且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红色章。户口迁移证不得随意涂改,如因字迹不清,改写后,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红色章。

(4)户口是石家庄市市区或石家庄市管辖的市、县的新生,个人愿意将户口迁到学校的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需将家庭户口本带上即可。字迹要清晰,户口页上的登记项目要完整,须加盖有户口专用章。

(5)新生入学报到后,二十天内不交户口的视为不办理户口。电话:0311-87935048。

(6)户口迁入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铁道大学或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7号。

3学费与住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收缴。

(1)新生报到时,须交纳学费:测绘工程专业11000元/年,其它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根据宿舍状况分600元/年或800元/年(南校区78#公寓)。

(2)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为每位新生发放牡丹灵通卡一张,此卡是根据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新生开立的个人账户,此卡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缴纳学宿费,学校发放奖助学金、各种生活补助以及学生日常生活费所用。请您到工行存款的同时,务必在工行储蓄所柜台凭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办理启用并设置密码(本、外地均可)。此卡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在各地的工商银行通存通兑。

(3)为了保证学生资金安全,避免携带大量现金,缴费时更加方便、快捷,经与工商银行联系,新生的学宿费收缴工作采取委托银行批量代扣和现场收费两种形式。请将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款项在8月29日以前存入学校为新生办理的工行卡内,学院将从8月29日开始委托银行进行学宿费代扣,请将存入金额大于应缴纳学宿费的代扣金额否则不能代扣。银行代扣后,由学校开具收据,学校已代扣学宿费的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在辅导员处领取收据。

4学生医保。学生医疗保险是解决学生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的主要途径,按照“参保自愿,应保尽保”的原则,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入保。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享受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意外伤害统筹、急诊抢救费用报销、特殊病种费用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和慢性病费用报销等医疗保障。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共90元,其中大学四年每年保费20元,照相费10元,保费参照今年石家庄市大学生医保收费标准。

5学生资助。关于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院学生处。特别提醒: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务必在家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该表是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必备材料。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均已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可以直接咨询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6体检。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费用50元/人,地点在学院门诊部,体检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抽血体检时需禁早餐。

7学籍档案与党团关系的转移。新生及时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中学办理档案(高中的学籍)转移,入学时须将本人档案交给辅导员。(如需邮寄学籍,地址如下: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处,石家庄市装院路甲1号,邮编051132,电话0311-84576368);中共党员须携带县(或相当于县)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党员转向单位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党员转向单位写: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共青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如丢失,须到就读中学团组织开具证明。

8公寓用品与军训服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公寓卫生安全,防止黑心棉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学校,省教育厅和质监局统一组织了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学院已提前为全体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以进货价格供学生购买,合计410元,其中薄棉被45元,厚棉被80元,棉褥60元,床垫52元,三件套(床单2个36元,被套2个89元,枕套3元),枕芯20元,枕巾2个15元,蚊帐10元。公寓用品合计39元,其中暖壶19元,脸盆8元,马扎12元。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南校区新生军训服装费:95元,现金购买。

9联系方式

学院主页:http://www.stdusfc.cn/     招生办电话:0311-84576096  

学生处电话:0311-84576363(南校区)、83930132(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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