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异地住院及发生意外伤害医保报销说明
各系:
根据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大学生异地住院和意外伤害(寒暑假异地住院目前只保障生源地)报销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此说明:
一、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1、必须填写《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附件下载);还应准备:2、入院诊断证明和报告原件;3、出院诊断报告原件;4、医院专用费用发票原件;5、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原件,6、住院当地医疗机构盖章的全套病历案页(含医嘱页)。以上必须由当地医疗机构盖章后带回,经本系社保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学院医保办公室。由学院工作人员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代为办理报销事宜。
二、大学生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突发意外伤害的,必须在3天内打电话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备案(未在期限内报医保中心者后果自负),备案电话是:0311-83865095。 备案后同样需要准备第一条所提的六种材料,开学经本系社保负责人审核无误后送交学院医保办公室。
三、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必须在石家庄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如果自己要求回家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其后果自负。
附件:《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
异地住院医保办理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