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异地住院及发生意外伤害医保报销说明

各系:

根据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大学生异地住院和意外伤害寒暑假异地住院目前只保障生源地)报销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此说明:

一、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1必须填写《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附件下载);还应准备:2入院诊断证明和报告原件;3出院诊断报告原件;4医院专用费用发票原件;5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原件,6住院当地医疗机构盖章的全套病历案页(含医嘱页)。以上必须由当地医疗机构盖章后带回,经本系社保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学院医保办公室。由学院工作人员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代为办理报销事宜。

二、大学生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突发意外伤害的,必须在3天内打电话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备案(未在期限内报医保中心者后果自负),备案电话是:0311-83865095 备案后同样需要准备第一条所提的六种材料,开学经本系社保负责人审核无误后送交学院医保办公室。


三、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必须在石家庄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如果自己要求回家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其后果自负。


附件:《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

异地住院医保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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